亲爱的同学、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营造校园食品安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依据《河北省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试行)》等文件,现将“校园餐”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事宜告知如下,请您与我们携手,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一、发现以下问题,请您立即举报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3.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7.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8.校园食堂或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设施设备配置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卫生、加工操作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二、举报渠道
1.唐山市教育局
电话:0315-2826165
邮箱:anquanweishengchu@163.com
2.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
电话:0315-2826925
邮箱:lnqxyspaq@163.com
3.唐山市路南区职业技术学校
电话:0315-2861829
邮箱:lnzx2023666@163.com
4.通过扫描校园公示的食品安全举报二维码。
5.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市场监管热线。
三、举报奖励
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将按《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冀市监规〔2025〕1号)给予奖励。
四、郑重承诺
1.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对恶意诬告、捏造事实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对因不实举报造成学校或企业损失的,将及时澄清并协助恢复名誉。
让我们家校社协同发力,共同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祝您和家人平安、幸福!
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
2025年9月4日